區經促局回復稱運營商已獲得相關許可 基站建設符合規劃
小區業主投訴稱,在未經全體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小區一棟住宅樓安裝了公用移動通信基站。業主擔心基站可能會對居住者造成輻射危害,并質疑該基站無報建。
近日,區經濟促進局對此表示,該基站的建設符合移動通信網絡專項規劃,不需到規劃、國土、建設部門辦理相關報建手續。
業主投訴:小區設基站未經業主同意
“為什么沒有經過業主同意,運營商就私自安裝了移動信息設備呢?”家住云東海一小區的業主阿斌(化名)稱,近期其所住的住宅樓樓層間突然多了一些連接著管線的設備,細查之下發現是某運營商安裝的公用移動通信基站。
阿斌稱,小區不少業主對此也表示擔心,怕基站的輻射會對住戶的健康造成危害,希望能拆除這些設備。“我們多次與小區物管、所在的街道溝通,但他們都說自己無權拆除基站,基站的安裝是由區經濟促進局負責的。”阿斌說。
不少業主還質疑該基站是否有按正規手續報建。
區經促局回復:基站建設符合規劃
三水區經濟促進局對此回復稱,該小區基站是為了保障設備所在樓宇及周邊用戶無線通信信號覆蓋的。根據《佛山市三水區公用移動通信基站建設實施辦法》,各通信運營單位新建基站必須納入全區移動通信基站專項規劃,該基站的建設符合移動通信網絡專項規劃。
三水區經濟促進局稱,根據相關法規,運營商的直放站、室內分布系統設置需要具有法定資質的工程設計單位編制的基站設置方案,并且與業主簽訂室內分布系統通信機房使用協議,到區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辦理《公用移動通信基站選址認定書》后,可進行基站建設施工,而且不需到規劃、國土、建設部門辦理相關報建手續。